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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近年政府開始徵收房地合一稅率,買賣房屋不得再使用《現金》,必須有明確的價金流向證明,否則很有可能會被國稅局認定為假買賣或贈予行為,從而課稅或罰款。
農曆年後二月多接到同業轉介一位位於樹林區的劉先生的案件,劉先生在今年一月份時購買了一間樹林區的房屋,當時是全額現金購買沒有貸款。看過劉先生的資料後才發現由於他腰傷已經數月沒有工作,存簿也是幾乎沒有往來,更從未與銀行有任何往來記錄,詢問劉先生如何有錢能在今年一月購買千萬的房產,劉先生只是簡單帶過說他的錢都放在保險庫,這部分我當然是存疑,銀行更不可能相信。
在與劉先生見過面後雖然劉先生對於資金的流向還是不願說明,但確認過劉先生為本人非人頭戶後我還是接下了劉先生的案件,最後也替劉先生向銀行爭取到了500萬的資金。
很多人可能會覺得成數低隨便都借的到,但其實房貸利率那麼低,一直都不是銀行賺錢的產品,銀行承做房貸基本上都是服務性質居多,且銀行放款是為了收取利息,而不是要查封你的房屋,所以不管成數有多低,銀行只要覺得你無還款能力,大多還是選擇不予承做。
本案客戶劣勢:
1,無業又無任何銀行往來記錄。
2,房屋為近期現金購買,卻馬上又有現金需求,銀行會非常質疑案件的真偽。
本案客戶優勢:
1,貸款成數低,約五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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