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來說強停是無法申請銀行貸款的,相信這是基本常識大家都知道。
在四月的時候就有一位樹林區的陳先生與我聯繫,當時了解到他是在商用(廠辦)不動產擔任中介,他本身有一筆約15萬的信用卡卡債,已經強停近兩年未繳,而他的車為2014年的MAZDA 馬3 權威價45萬,貸款在今年二月剛繳完,而在一月的時候因為過年需用錢,他在當鋪借了10萬,因為沒有留車,每個月光當鋪利息支出不含本金就是9000元,因為陳先生沒有房保也沒有保人,在接到這個案件的時候,我就已經明確的告知以陳先生案件的狀況,必須我先代為清償卡債,有清償證明後才有辦法提出車貸的申請,且等案件過件以後,會在替他清償當鋪欠款,基本說明這個貸款流程給陳先生聽。
而在同時陳先生也找了另外一家代辦公司,另一家代辦公司需先收2000元的開辦費,但是他們告知陳先生他們不需要清償卡債就可以直接幫陳先生辦下車貸,雖然我當初已經明確告知陳先生這只是不肖代辦的業務話術,但是很遺憾,人總是愛聽好聽話的,最後陳先生沒有給我辦,而是交了2000元給這家代辦公司,陳先生被拖了一個月的時間,想當然一樣是沒過,甚至2000也無法退,當陳先生回頭找我,我也聽到了他對於代辦有許多不愉快的抱怨。
近五月底左右,陳先生已經被耍了一個多月,多繳了2000元及近兩個月的當鋪利息後,終於相信我願意以我的方法操作了。首先我請陳先生打去他的卡債銀行告知銀行他的表哥願意替他處理債務,請銀行跟我聯絡,我便以陳先生表哥的身份將15萬本金的卡債(含利息違約金約19萬),談到了90000的金額和解清償了,拿到清償證明後,立刻送件車貸,核准了35萬,權威約八成的金額。確認核准後我先協同陳先生到當鋪替他清償欠款拿回行照,順利讓車貸銀行撥款。
本案客戶劣勢:
1,強停未清償。
2,當鋪欠款。
3,無薪資證明及往存明細。
4,無房保及保人。
本案客戶優勢:
1,雖然勞保保在工會,但已有11年勞保年資。
2,車貸已清償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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